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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未超过24小时但是对人身造成伤害的,依然可以要求追究非法拘禁刑事责任
1、什么样的是民事拘留,什么样的是刑事拘留?民事拘留是指对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如拘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可以采取该措施,但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刑事拘留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拘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我朋友的兄长在被拘留时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为什么还要拘留这么长的时间?采取民事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关键是拘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而不是被拘留时有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法院所采取的是民事拘留,超过15天是错误的。 3、如果是法院违规拘留,能否要求民事赔偿? 可以请求司法赔偿,但已经超过了申请期间。 4、在其被拘留其间,应受哪些权益?在这其中,我朋友和其兄长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民事拘留只是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其他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没有限制。法院目前强制执行你朋友和其兄长履行生效判决是对的,法院依法执行当然不是对你朋友和其兄长权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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