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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离婚主动撤诉后可以再起诉。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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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原告在再审程序中可以向再审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但是该项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取决于下列条件是否都能得到满足: (1)本案中其他当事人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2)申请人的撤诉申请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3)人民法院经审查亦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的。撤回起诉是指在再审中,原告对起诉权进行处分,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不再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既然法院不再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原审判决应当归于消灭。所以,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后,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申请人如果再次就同一事由向法院重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不再受理。例如:甲乙双方因诉至法院。再审程序中,一审原告甲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申请并撤销了原判决。后甲反悔,想要就该案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条
核心提示:离婚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即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 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编辑推荐阅读: 离婚诉讼撤诉后被告还能起诉吗?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夫妻双方对离婚或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与法律对双方是否应当离婚、孩子如何分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做出认定,并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后生效。调解不成的,经即时判决。调解或判决离婚的,自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改调解书或判决书即可证明离婚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判决离婚是在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方式不以当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定,是根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的判决,带有强制性。 在司法实践中,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有一下几种: (1)合法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没有达成一致的: (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男女双方结婚时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 与协议离婚相反,诉讼离婚的执行力度大,解决的问题比较全面。 子女随母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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