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转让资金未到位印花税需要征收。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
仍然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因为股权转让是资产的转让,按照税法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与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没有关系。注册资金没有到位的股权仍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仍然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因为股权转让是资产的转让,按照税法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与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没有关系。注册资金没有到位的股权仍然是可以进行交易和转让的,只要买卖双方认可交易价格,那么就是市场价格。《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1、生产经营部门执行两项后,记载资金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总额。2、企业实行两项新账簿生效后,实际到资本和资本公积金的合计金额比原来的资金大的情况下,增加的补助金的一部分被印刷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和规定的通知》规定,财产所有权转让证书的征税范围是政府管理机关注册的房地产、房地产所有权转让所立的证书和企业所有权转让所立的证书。
(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税目:由于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二)股票转让所立书据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三)税收优惠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