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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无罪羁押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因错拘、错逮、错判而对被错拘留者进行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以安慰为主,补偿为辅为原则。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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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2、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无论过期拘留是否对嫌疑人和被告的身体造成损害或死亡,它本身都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因为一个人被拘留在拘留中心很长一段时间,切断与外界的联系,自由被剥夺,心灵的孤独和恐惧,也就是说,过期拘留本身就是一种邪恶,过期拘留事实本身的存在也表明被拘留者受到了损害。因此,只要有过期拘留,就意味着造成损害。应当有救济损害,也应当有赔偿损害。由于刑事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过期拘留侵犯了嫌疑人和被告的权益,应当进行相应的补救。对逾期拘留者进行全面的国家赔偿是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以其他方式非法拘留或者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或者煽动、纵容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拘留中心、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受害人有权赔偿:1、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终止刑事责任;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终止刑事责任的;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已经执行;4、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煽动、纵容他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非法使用武器、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不承担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等组织自身行为造成损害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身故意作虚假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拘留或者判刑的;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和拘留中心、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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