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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判决怎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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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则丧失执行力。
在处理债务纠纷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相关法律法规已规定了处理债务纠纷的程序。首先,若已判定属民事范畴,则无法再次指控为诈骗行为。这是因为法院已将相关事件判定为民事案件,意味着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故无法对当事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提起诈骗诉讼的程序,通常应先行至公安机关报案。当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接到相关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通报后,依据职权范围内的规定,必须展开立案侦查工作。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并非会直接相互转换。然而在民事案件审理期间,诉讼参与者如违反诉讼、执行规定,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诉。不过,该类刑事案件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自然延伸或转化性质。 最后,法院在处理民事诉讼时,若发现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可直接将相关材料移交司法部门进行侦办处理。
在一般借贷关系中,法律对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的条件限制,只要符合合同主体的一般规定就可以了。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除此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从事商业信贷业务,也就不能成为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即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是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贷款人;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的规定,除非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之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就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而言,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0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和机构就不是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对象: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书、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上面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因而,这些人员和组织就不能向相应的商业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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