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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呢都毕业了我认为不是学生集体户了吧,你没迁走,说不定给你打回原籍了。...
学校强制实习,建议还是走法律途径,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提起2倍工资的劳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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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局举报,无果的话,向法院起诉。
1、公安部、教育部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下发文件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既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也可留在原籍地。对于使用集体户口的那部分学生,毕业后学校最长能够为其保管两年的户口;若超过两年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无条件将其迁回原籍或工作所在地。 2、如果户口尚未在原籍落户,则应按照落户地的要求,补办或更正相关手续,尽快办理。 3、如两年后,被“迁回原籍”,公安机关将制作迁移证,上面的迁入地点写明原籍,同时注销集体户口里的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落户完成,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毕业学校办理手续。所以你应去原籍查询后办理。实践中应该是这样的:你应去毕业学校毕业办拿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区级的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再拿回出生所在地(原籍)办理上户,再办理身份证。
一.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涉及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关于实习《法》和《》并未明确作出具体规定.二.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必须主动公开学籍管理制度,并提供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三.所以,若你违反学校的实习规定被学校处理或处分的,可以按申诉途径申诉,对处理结果不服或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本省关于高校学生实习的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或举报.甚至依法提起诉讼.相关规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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