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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 同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
1.夫妻离婚,一方通过赠与方式转移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这一处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有被追回的风险。若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另一方可请求重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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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根据情况讨论,不能笼统观察。根据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性要求的,应当按照事实进行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应当解除同居关系。根据上述规定,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性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1.约定有效2、饭店的15万元债务用孙某的财产偿还,余下部分全部由赵某继承。实际上就是赵某拥有房屋产权,同时负责偿还15万元债务。孙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店,其妻赵某为某学校教师。两人与2020年结婚,住在孙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是双方书面约定,孙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所有,双方婚后所得各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孙某经营的饭店无论盈亏均由个人负责,与周某无关。婚后不久孙某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店负债15万元。请问: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2.房屋如何处理?孙某的哪些财产可由赵某继承?饭店的15万元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忙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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