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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进行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
破产清算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进行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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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需要清算的,在缴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社会费用等费用后,如果有剩余财产的,就需要清偿还欠下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契税缴纳之后相关部门会出具契税发票;征收机关可以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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