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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给付意向金的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慎重操作: 1、看房要仔细慎重; 2、如果中介公司一定要求支付意向金的,应在意向书上注明:意向金转交...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一些开发商在宣传新楼盘时,往往会夸大楼盘的优势,有的甚至存在虚假宣传的倾向。因此购房者一定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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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时还需防范开发商没有出具首付款发票的风险。因为,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前提是需要购买人已经交纳达到规定限额的首付款,而交纳的唯一凭证就是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是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的。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因为开发商也希望资金早些回笼投入下一个项目,因此,只要不是意外情况都会顺利拿到首付款发票的。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开发商的楼盘是否达到“封顶”的。因为银行办理“按揭”时,对开发商楼盘的工程要求是楼体基本完工,也就是达到“封顶”的,否则是不予办理的。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那么,购买期房怎样才能避免风险,购买期房怎样才能避免风险,主要内容如下: 1、对公司的信誉、实力要细细考证。引发出期房购买烦恼的,大多是购买者选择了那些实力不强、信誉不好的开发商,从而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质量太差。因此,购房者首先要选好公司,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大企业,到他们公司买房。这些公司考虑到信誉,都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 2、购房资金不能一次性投入。如果一次交了很多钱,到时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购房者去要求赔偿,几乎难以奏效。如果钱未一次交清,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交涉,购房者便由被动变主动了。 3、购期房要选好时机。在开发商已经开始动工的基础上去购买。因为开发商已经开工并初步开始建设,表明按期交工有了初步保障,同时可以在动工之期到工地察看其施工质量,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仅凭设计图去购买,到时开发商以手续未办完而迟迟不开工,延了工期,吃亏的是购房者。 4、对周边环境要心中有数。购期房不象买现房,现买现住,周边的环境一清二楚。买期房有一个过程,因此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变化要心中有数,看一看买期房之处是否有环境恶化的可能,有没有制造“三废”的工厂也在建设。因为购期房的一个目的就为了购一间称心房,如果周边环境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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