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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户主是成年, 但是我的户口迁到了成都, 我的户口可以迁回老家吗

2022-02-25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一般来说,不能单独迁移,应该在当事人的配偶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当事人的配偶,户口迁移时,应该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提出申请; 3、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4、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5、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6、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需要填写未成年子女随迁单); 7、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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