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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异地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携带着本人常住的户口本,还有就是居民的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的签字声明和彩色照片,然后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来进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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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1、要求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明书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了3张最近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可以在现场拍照,但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二、异地婚姻登记流程1、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有所需证明书共同向一方常住户口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3、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人面前亲自在《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明书、声明书,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允许登记。
异地婚姻登记手续无法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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