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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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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有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只要在认缴的时间之内将资金注入公司就可以。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 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新政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 扩展资料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实缴制: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就是注册资金必须经过验资,如果注册资金是100万的企业,就必须把100万打到对公账户上,验资之后可以再转出。这个验资过程是为了核对企业确实有相应的资金实力。 认缴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收资本)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省略了验资这个步骤,公司注册时无需出注册资金这部分资金,不需要垫资。只要在营业执照期限内(一般20年)股东的出资额达到这部分资金即可也就是说企业运营产生出这部分资金流水就可以。如果在营业执照期限内没有认缴够注册资金,可以延期营业执照,继续正常使用。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并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从法律上来讲,贵公司应予增加相应现金出资。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增加注册资本时用以出资的往往不是现金而是其他非货币财产。企业增资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表现,以什么方式增资更是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股东可以全部使用非货币财产向公司增加出资,这实际上是在增资变更登记中解除了股东货币出资的义务,有利于股东根据自身情况使用非货币财产向公司出资,有利于企业办理增资变更登记,能够促进企业发展。这种做法,成都市工商局有成功的经验,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企业登记职能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试行)》(成工商发〔2008〕)曾经明确提出,企业增资,可以完全使用非货币出资。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股利收入、利息收入.不包括债券投资收回的本金和股票股利。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反映的是净额,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 这些要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另外,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首次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各种性质的非现金等价物投资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附加费用。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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