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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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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驾驶人承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如果出借人存在过错的,如将报废车辆借给他人或者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仍借车的,则出借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同等责任不等于各方对事故损害承担的比例同等,如前所述,在机动车介入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先行赔偿的,而交强险是不论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都得赔偿,因为其存在有责责任限额和无责责任限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己方全责,对于修车费,有保险的,在保额内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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