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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是按原告提交起诉状写的诉讼请求是否支持的,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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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叶ⅹⅹ,女,1981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住址:ⅹⅹ市ⅹⅹ巷20号,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 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此致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叶ⅹⅹ申请时间:申请时间:通过上文可知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时间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时间,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不一样所需材料与程序也会相对应的不一样。正确区分民事诉讼变更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两者规定不一致,但《证据规定》的生效时间为2002年4月1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于2015年2月3日实施。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应当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即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的格式: 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电话:委托代理人: 变更诉讼请求事项: (写明增加的具体请求)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情经过、纠纷产生的原因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名称、件数等) ΧΧ人民法院 附申请书副本份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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