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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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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说的侵占罪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总之,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构成侵占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侵占公司财产的量刑:构成职务侵占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既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既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公安机关只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追问 孩子将电动车(上锁)在一门市门口停放多日,后被门市老板将锁具更还自行使用,在这期间我们并不知情,后报警,警察几天后在该门市前找到电动车,请问门市老板应该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那条处罚? 追答 可以以盗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侵占公司财物治安处罚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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