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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职务侵占200万,数额巨大,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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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33万元属于巨额,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为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救灾、应急救援、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如果职务侵占数额达到了40万的话,则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那么应该是在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同时还能判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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