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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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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补偿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1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1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3.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费用收取标准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品鱼塘。城市人口(不含郊县人口仅指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下同)百万以上的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111—11111元。城市人口51万~111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111-5111元。在京津沪所管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也按该标准缴纳。城市人口不足51万的城市每亩缴纳3111-5111元。在同一城市对中央和地方的建设项目征地按同一标准收取。[2]补助费1.安置补助费的概念所谓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5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安置补助费=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补偿倍数特殊情况下计算所得的补偿和安置费不能维持原有生活和生产水平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31倍。3.剩余劳力的安置主要的安置办法是支持被征地单位从事农业开发兴办企业或采用货币安置或自谋职业等。被征用土地的人员安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到建设用地单位或其他需要用人的单位就业。若由建设单位负责安置则建设用地单位可免交征地安置补偿费否则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接收单位。(2)将安置补助费金额发给需要安置的人员由他们自己自谋职业。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与自谋职业的农民签订协议。(3)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安置补偿费由该组织使用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开垦新的土地重新分给土地被征用的农户经双方协调签订协议。(4)大中型建设项目或连片征地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统一规划可以从征用土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被征单位和农民支持其开发经营兴办企业所需征地费用由被征地单位负担。(5)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用地具有公益性占地数量一般都很大在征地过程中除解决补偿安置问题外还要解决移民安置问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移民安置应按照就地安置的原则首先在本乡本县内安置;在本乡本县内安置不了的应在工程受益地方安置;在受益地方安置不了的可按照自愿协调的原则外迁安置。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由迁出地人民政府和移民协商签订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迁出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交给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生活经安置的移民不得擅自返迁。(6)通过将国营农场土地调剂给被征地单位。补偿费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助拆迁户安排好住房。拆迁房屋按“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对所拆迁的房屋按其原有建筑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给予合理补偿。补偿的标准按各地区现行价格分别制定。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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