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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家庭暴力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殴打、侮辱、虐待,情节轻伤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经调查违法行为确实存在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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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打青紫是否是轻伤需要通过司法鉴定,如果只是淤青可能只是轻微伤,对方不构成刑事责任;如果青紫已经造成轻伤的,对方要负刑事责任。家暴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家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1)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使用手机、录音笔等实时记录一方实施家暴的全过程。 (2)发生家庭暴力后,应当立即报警,并务必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回执、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可作为家暴的证据。 (3)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的病历、住院出院记录、医疗交费单据等医疗记录可作为辅证证明该方遭遇家暴的事实,并可以据此主张家暴遭受的损失。 (4)遭受家暴的一方曾通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双方的工作单位、妇联等单位进行控告的,对应部门或单位进行的调查笔录与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5)对于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遭受家庭暴力一方可以在家里客厅、卧室安装摄像头,便可全程录音录像记录下来。因为摄像头是安装在自己家中,并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隐私,通过此方式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6)目睹了家暴情形的朋友、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 (7)夫妻双方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聊天记录里一方承认自己家庭暴力的,该部分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8)一方施暴后悔过承诺改正的悔过书、改正书、保证书等,此类证据在民事诉讼法上属于书证,证明效力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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