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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下列方式进行: 一是按出资方式履行义务; 二是按出资数额履行义务; 三是按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义务。 合伙企业法对...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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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合伙人不分红不可以侵占合伙财产。合伙人不分红的救济途径有: 第一、应确定公司是否有可供分配的利润,而且公司连续5年没分配过利润。股东可以通过查阅公司财务会计 资料了解。 第二、要求公司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分红,如决议不分红,对不分红的决议持反对意见的合伙人可投反对票。 第三、不分红的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数额。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和实际缴付的出资不一致,则应当以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准。按照规定,就应按实缴的出资额利润分成。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风险提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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