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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不包括配偶患有乙肝,因为婚姻无效指的是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
不能以对方患乙肝主张婚姻无效。可以主张婚姻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该种情形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因而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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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属于隐瞒病情。但是,由于乙肝是可以治愈的,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乙肝不属于《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不是不可以起诉说是无效婚姻,但是可以起诉离婚。
当然可以的... 第一,如果女方是乙肝,又是“大三阳”患者,在怀孕的第7、8、9月份,要分别注射一只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以阻止孕妇宫内传播乙肝病毒给胎儿;待宝宝出生后,立即先注射一只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过一周后,再按第0、1、6个月免疫程序(出生后打第1针乙肝疫苗,1月后打第2针乙肝疫苗,6月后打第3针乙肝疫苗),分别于婴儿前臂三角肌部皮下或肌肉接种乙肝疫苗,每次0.5毫升。 第二,如果女方为乙肝“小三阳”或者男方是乙肝,宝宝出生后,立刻按“0、1、 6方案”进行乙肝疫苗接种。这样做,可以使95%以上的新生儿免受上一代乙肝父母的垂直传播,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 第三,如果乙肝患者原先病情发作,身体不适,经过正规医院的正规治疗,获得临床治愈,病情稳定一年以上时间,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肝功始终正常,这时也可以结婚生育,宝宝一旦出生,必须及时按照“0、1、6方案”接种乙肝疫苗。另外,在新生儿出生满2个月、满7个月时,还要抽血查“两对半”和乙肝病毒DNA,了解宝宝的免疫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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