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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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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说,除患职业病的情况,一般都是事故伤害导致,在班工作时间,工作过程导致旧病复发并加重这个就要具体分析其情况,主要是要看是不是事故伤害导致。如果不是事故伤害导致,还要看是不是职业病。如果还不是,那就要看是不是工作环境不符合劳动保护条件什么的,当然此时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了,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了
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1、您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认定为职业病,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如果不属于职业病,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您可以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 3、休医疗期当然需要医院的病假条。是否有优惠政策可以咨询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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