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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毒品犯罪事件很多,例如走私、销售、持有、制造等,毒品犯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之一,对犯罪者必然受到严厉处罚。例如,现行《刑法》...
按照《刑法》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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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的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综上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而以毒品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咖啡、大麻、卡因和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是通过验证真实的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来计算的,不是纯度转换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同一种类的毒品犯罪的毒品折算。如该种毒品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如该种毒品属于未明确规定量刑标准的,我们可以根据毒品数量折算标准将其折算成海洛因的相当值,再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参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的相当值予以量刑处罚。 (二)一种毒品中含有不同毒品成分应如何折算。对于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分别确定其毒品种类;不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已规定了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有条件折算为海洛因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后适用刑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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