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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1、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2、中低收入家庭(按你当地的规定)3、住房困难户(按你当地的规定)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且每个...
凡家庭成员具有中心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中心城区工作或者居住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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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就是太原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为单位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方式审核:“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先负责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再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选房: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回购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满一年尚未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项目协议书约定由住房保障机构收购,继续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经适房销售价格和出租价格综合考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兼顾相邻区域、地段内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
山东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8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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