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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减名字的操作步骤: 1、离婚双方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已公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 2、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
1.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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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说的,这个房子是十年前你姐姐对你的赠与,一般很难撤销这个赠与,也就是说,你姐姐现在的主张基本上不能成立。但是这只是根据你的说法来判断的,如果还有其他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如,你有没有尽到给父母养老的义务等。
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如果房产证上写明的是父亲和女儿的名字,则父亲和女儿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若女儿已经成年,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只能是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将女儿所具有的份额转到父亲名下,这样就可以将产权证上女儿的名字去掉了,只有父亲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由于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在办理手续及税费负担方面会有很大的不同,故建议将详细情况与房地产交易中心沟通或者咨询律师,选择合理的交易模式。
如果门面要写女儿名字:您关心的应该不是“继承”问题,而是如果他们离婚女婿是否能分一半的问题?如果是: (1)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您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女婿不能分;(2)如果无法证明是您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女婿能分一半。写到您女儿名下的房子:只有在您女儿去世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继承,如果您女儿没有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不让女婿继承,您女婿就有对这房子的继承权。想让这房子只成为您女儿的个人房产:房产证上只写您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并且保留房子是您出资的相关证据,或者写下一份赠与协议,写明房款是多少、您何时支付,并且这房子只赠与女儿一人等内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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