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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一方有家庭暴力的,离婚时过错方会赔偿。法律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
1、因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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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2)无过错一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获得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必须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其家庭暴力的行为是对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实施的,侵害了无过错方的人身健康权,亦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害的情形之一。
我与陈某结婚后的头几年夫妻感情尚可。后来,我们因一些事情产生矛盾,吵了几次之后,双方开始互不搭理,冷战持续了2个月。我想主动修复关系,但陈某不是随便应付几句,就是冷言冷语。陈某的冷淡、疏远令我的精神几近崩溃。请问,如果我起诉要求离婚,能要求陈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吗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可见,法律层面的家庭暴力是指身体接触的暴力行为,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而家庭“冷暴力”是当前社会出现的一种新型家庭暴力,表现为夫妻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捆绑、虐待等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冷淡、漠视,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做法,折磨、伤害对方的精神和心灵,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家庭“冷暴力”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是在精神层面的,使受害方在心理上处于孤独状态,长久的冷暴力还会使人变得多疑、自私、自卑、不愿与人交流,严重时会致使另一方出现精神类疾病。家庭“冷暴力”常常在表象上不留痕迹,取证会遇到困难。目前,我国法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家庭“冷暴力”尚无明确规定。尽管这种行为造成的伤害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亚于拳脚相加的有形暴力,但它毕竟不属于法律层面的家庭暴力。你虽然精神受到了损害,但要求陈某给予损害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你可以找当地的妇联组织,寻求他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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