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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
一般应当在离婚手续办理完之后根据离婚协议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具体由男女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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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1、大伯一直在外地而小姑也很少来探望奶奶爷爷,所以两位老人从1986年就和我的的父母在一起生活,93年爷爷去世后96年父母才迁到父亲单位的福利房但还是隔天就去探望奶奶---请问这十年时间我的父母是否尽了赡养以义务,是否构成赡养事实。 2、奶奶有一套单位的福利房,产权一直在奶奶名下,2004年奶奶认识一姓胡的老年男性之后就同居在一起考虑到老人晚年也需要一个伴侣所以父亲伯父小姑就没有反对,之后胡爷爷的子女也以照顾老人和其他多种理由想和老人居住在一起并有长期居住的打算,结果被父亲和伯父拒绝,之后胡爷爷的子女就很少来看他,胡爷爷家住房和经济条件都很宽裕----请问在这套房产和奶奶名下的财产是属于为奶奶的婚前财产..在两位老人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奶奶的遗产是怎样分割的...领取了结婚证又是怎么样分割呢。 3、还是奶奶这套单位的福利房,父亲在世的时候奶奶和伯父都口头承诺家中亲戚也都默许的由父亲继承打算给我结婚用的,因为那时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可就在十月六日父亲突然心脏病发作在奶奶家去世了,我和母亲在万分悲痛的同时也发现家中大伯小姑还有奶奶的态度变了,几年不回家的小姑而最近成了常客而且一来就问奶奶房产归属问题,一向慈祥的大伯也从言语中透出对奶奶房产的想法令我和母亲心都凉透了,小姑以前就从奶奶这里拿走了很多、伯父也已经从爷爷奶奶这里得到了两套房产只有父亲基本没得到什么,我和母亲还一直住在父亲生前留下的50平米的房子里这也是目前我们母子唯一的房产---请问我和和母亲是否有优先继承权,如果伯父和小姑也想继承房产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 1、若你述属实,在继承时,应予以考虑你父母的权益. 2、若二位老人没有登记,不存在胡姓老人继承你奶财产份额之基础. 3、你奶奶单位的福利房,要看其性质为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如果是产权房,你奶有权处置,是否给你,要看其遗嘱.若无,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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