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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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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时很多单位在支付工伤赔偿的时候只支付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这些比较大额的赔偿,像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等就不会那么爽快支付了,但是这些款项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若是员工实际拿到的工伤赔偿明显缺少很多项目的,建议就是及时找单位说明,若是累积拖欠了很多款项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部门解决之后还不满意的,就直接向法院起诉,有需要的建议可以点击右侧立即找个工伤赔偿的律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江苏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即《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自拖欠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因此,从上述规定来看,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是有的,单位延期支付工资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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