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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换言之,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
婚前个人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这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的房产作约定,约定属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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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房产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在无特殊约定下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展开全部婚前个人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指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增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况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熟悉的房屋增值来说,就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子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因为房屋价格上涨,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把握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我们认为是:对夫妻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修缮、投入而使该财产增值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享其权益。 对于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例也是不尽相同,有的案例支持增值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有的案例则不支持。不支持的法律依据是,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时的增值的财产仍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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