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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未结案,可以聘请律师会见做从轻辩护...
朋友在看守所,能写信给“他”。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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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看守所,当事人可以给写信,朋友能收到。《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能给家人写信的。当事人被拘留在拘留所的,应当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在现有的司法实践中,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可以与家属沟通,当事人也可以给家属写信,但信件的内容一般要经过看守所审查,不能涉及具体案件,不能影响案件的审理,不能影响看守所对当事人的监督。另外,当事人获得律师辩护的,也可以通过信件要求家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家属代为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为当事人委托辩护律师。
男朋友在看守所判刑了,作为女朋友不可以去看。只有家属或近亲属才可以看。《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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