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各类债权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其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以提高债权资产的价值和流动性。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债权的信用...
股权类信托周期长。收益浮动。万一出问题的时候,公司是先还债区别大了。还完债以后再还股的。所以偿付先后次序不一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资金的需求者不同。 在我国,债券融资中政府债券占有很大的比重,信贷融资中企业则是最主要的需求者。 2、资金的供给者不同。 政府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吸收资金的渠道较多,如个人、企业与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而信贷融资的提供者,主要是商业银行。 3、融资成本不同。
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成立的条件不同。 4、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权限不同。 6、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债权信托是委托人将债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受益人利益对该债权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一种信托。当委托人设立诉讼信托让受托人收取债权时,诉讼信托与债权信托具有相似之处。尽管如此,二者也有区别: 1、信托财产不同。诉讼信托中,信托财产是包含诉讼实施权在内的实体权利,这种实体权利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并且,上述实体权利的转移并非核心,只是为成立有效信托的需要而转移而已,其诉讼实施权才是核心。在债权信托中,信托财产仅为债权,且该债权并不当然包含诉讼实施权。即使债权信托的受托人为实现债权进行必要的诉讼,也不意味着债权含带诉讼实施权,更不意味着该债权信托转变为诉讼信托。 2、管理方式和信托目的不同。在诉讼信托中,受托人主要通过诉讼方式来管理债权或其他权利,而不包括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债权信托中,受托人管理信托的方式有多种。不仅有实现债权的诉讼和非诉讼方式,而且还有增加债权价值而采取的投资管理等方式。 3、法律意义不同。诉讼信托具有双重法律意义,既具有信托法意义,也具有诉讼法意义,是信托法和诉讼法共同关注的对象。因此,诉讼信托不仅要符合信托的一般原理,而且还要考虑到诉讼的政策要求。债权信托仅具有信托法意义,它只是信托法上的一种信托类别,无须考虑诉讼政策问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