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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遗失物一般要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占罪面对遗失物侵占是会根据遗失物的价值进行衡量相关的罪刑,所以任何的遗失物,或者是不明事物我们...
非法侵占他人遗失物一般要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面对遗失物侵占是会根据遗失物的价值进行衡量相关的罪刑,所以任何的遗失物,或者是不明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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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罪,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侵占金额在2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属于金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金额超过20万元,属于巨额金额的起点标准。
侵占他人财产案件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或应知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或明知是他人的遗失物埋藏物才构成本罪,过失不会构成侵占罪。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若仅仅为了破坏或因要求他人偿还代为保管的费用而延期交付的,不构成本罪。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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