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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
有限公司应当根据出资证明书进行确认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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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股东对公司的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章程规定转让;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按公司法72条的规定转让: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须得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的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向外转让。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如果他不同意,他要购买你们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书面通知应包含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主要转让条件。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将拟转让的股权转让给该股东而不得对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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