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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27条由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票据纠纷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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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高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六条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票据纠纷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点是指票据上载明的支付地点。票据未注明支付地点的,票据支付人(包括代理支付人)的住所或主营业务所在地为票据支付地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票据支付地点是指票据上载明的支付地点。如果票据上没有载明支付地点,汇票支付人或代理支付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支付人或代理支付人的营业场所为票据支付地点。代理付款人是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第七条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的问题,我想说首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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