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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在农村的土地在承包期内,那么还可以继续承包,也可以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在不同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期限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不等。在此...
1、如果当事人在农村的土地在承包期内,那么还可以继续承包,也可以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在不同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期限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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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当事人在农村的土地在承包期内,那么还可以继续承包,也可以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在不同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期限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不等。在此期限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都有经营权,期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互换、转让经营权。土地转让的办事程序:一是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三是现场勘测;四是地价评估;五是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六是利用股审核;七是报局批准;八是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按照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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