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拘禁罪[2],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年7月13日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如下:1、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4、行为人通过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本罪的犯罪主体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采取的行为会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由此产生的故意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