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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的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通知当事人接受被拘留的事故车辆、汽车驾驶执照和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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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停车期限超过20,超过20天的,必须得到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可,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最长期限是60天。
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需确认的问题:
1、交通事故扣车一般在三十五日内。 2、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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