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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让男方见孩子,男方可以上法院起诉,讨回探视权。这是合理合法的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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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很难,主要是当时离婚时,女方对小孩的抚养权给女方无异议,已经默许放弃小孩的抚养权了。现在想要要回去,除非小孩在男方受到凌虐或者男方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抚养,那么还能够申请变换小孩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抚养小孩无犯错,你是要不回去的。不过,你能够跟男方商量变换抚养权,或者共有拥有抚养权,如果男方愿意将小孩交出来给女方,那一切都没问题。如果男方不愿意,那就没办法。除非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男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小孩了,法院才会改判小孩的抚养权,比如男方长久对小孩实施暴力,小孩在男方受到凌虐,男方经济困难再也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等情况。另外,如果女方现在要不回小孩的抚养权,能够行驶探视权,也就是能够去看看小孩,男方是不能阻止女方跟小孩见面的,除非男方当时在放弃抚养权的同时也放弃了探视权。小孩在十八岁后,具有了完全民事本领,男方完全能够要求小孩跟自己住一起,只要小孩愿意。望采纳
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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