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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要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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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 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距前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且预测本次发行当年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配股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或与增发前基本相当。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重组后一般应运营12个月以上。 (四)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五)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七)公司申报材料无虚假陈述,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的公司应保证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八)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票必须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要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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