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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在一个人死亡时,若死者留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1)B是A...
1、房子写你和老人的名字,视为你们二人共同共有,法律上讲,就是每人各占50%(如果在写产证名字时,按照出资比例写的话,你应当占6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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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表述事实来看,本人有两种理解第一、原产权人应该是单位,因为是单位分给你的,但未办理过户,但这个原产权人怎么会死亡?第二种理解,应当是单位将房屋分给你长辈,然后你长辈死亡,你作为继承人继承了此房屋,但当时在分房的时候,未给你长辈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你想将房屋办在自己的名下。请先确认我哪种理解是你所表述的意思
1、死亡证明可以补开,房产证可以调档。 2、不属于问题; 3、医生的名字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查询,然后不开死亡证明; 4、可以与老大协商,如果能去补开最好; 5、因为其为外国国籍,没有办法使用现在的名字起诉,否则无法立案。 综上所属,你这些材料均可以取得,对于遗产有遗嘱遵从遗嘱,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全体继承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遗产。 具体其他事宜,需要帮助
这里涉及到了民法上的继承问题,看情况你祖父没有立遗嘱,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应该是你祖父的配偶、子女、父母;而你祖父的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既然在房产证上写上了他的名字,就视为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与你祖父弟弟同一顺序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放弃了继承权。应认定为该房产为你祖父弟弟所有,所以,其它家族成员争夺房子的所有权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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