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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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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分割财产,如果有矛盾不能调解,无法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分割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院判决的基本原则就是男女双方平等,如果有当事人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对其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购买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处理: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投标的,应当许可;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出售房屋,分割收益价。
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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