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怎么算,这个问题由我为您解答,商标侵权的判断从两方面入手。的标识和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是否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另一方面是,被诉侵权的行为是否是商标性使用行为。商标性使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到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以上两个方面同时符合,则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作为商标所有人,申请商标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非法侵害,那么我们如何识别哪些行为侵犯了商标权呢?关于这一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以下7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行为;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行为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具体侵害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