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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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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交通警察六中队适度驻扎。地址:适中的镇保丰村。电话:3223990。2、交通警察七中队驻大池。地址:大池镇雅金村。电话:2585113。3、交警三中队驻西陂派出所。地址:西陂路309号。电话:3223536。4、交通警察四中队驻北城派出所。地址:新罗区工业西路115号。电话:3223891。5、交通警察五中队驻雁石派出所。地址:雁石镇。电话:2110125。6、交通警察一中队驻中城派出所。地址:龙川西路。电话:3432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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