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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有哪些退役老军人有什么补贴政策今天找法给您介绍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在1954年1...
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有哪些退役老军人有什么补贴政策今天找法给您介绍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在195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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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军人优待政策: 1、退伍军人养老补贴,10月1日起,国家要为退伍军人发放养老补贴,周岁满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可以领取,每人每月可领210元左右,具体的发放标准以当地为准。如果是退伍伤残军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养老金;如果在参军期间曾经参加过重大军事行动或者战争的,每人每月可领取550元的养老补助。 2、服役年限补贴,以军人的服役年限为基数,每多服役一年,每月可多领取5元,一年可多领取60年,如果服役年限为10年,那么一年就可以多领取600元。 3、退伍老红军补贴,抗日战争后,不少退伍老红军已经退役,有些生活在城市有些生活在农村,国家对于退伍老红军是有特殊优待的,每年都会派专职人员进行统计,办理过正规手续的退伍红军,每人每年可领取5万元的生活补贴,如果曾经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理过退役手续的,每人每年可领取2.2万元的生活补贴。凡是在2011年10月29日以后退役的退伍军人,国家将会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对所有的退伍军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工作安置,不区分户籍。所有退伍军人参军年龄可以直接折算成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区分户籍。农村退伍军人在参军期间为国家和人民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为祖国和人民贡献了自己最年轻的青春和力量,他们理应得到更好的福利和补助,感恩退伍军人。
两会后,国家设立退役军人事业部,是部级部门,专门处理退役军人的配置、转行和相关权益问题。老退伍军人补助金政策:1:享受老退伍军人补助金政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包括),没有享受国家定期补助金的农村籍退伍军人。二:退役士兵的服务年限如何确定?服务年限按年计算,不到一年也按年计算,计算结束。三:农村籍专业志愿者能享受生活补助吗?对于专业志愿者,服务年限可以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的年限,但转为志愿者后的服务年限不能计算。四: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请老退役士兵补助金待遇,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簿、退役证等个人身份证资料和退役证资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会和村委会申请办理手续,填写相关登记表。5:老退役军人补助金政策的标准是多少,从2010年8月1日开始,一年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金计算补助金标准。例如,服务4年,每月发行标准为40元。
退役士兵相关政策可参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贴,经济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休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项招聘会等方式,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第二十条国家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事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休金标准,并及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用6个月以下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获得二等功的,增发10%(3)获得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最高等级奖励的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第二十三条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从事微利项目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登记、许可证等行政事业性费用。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其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不得非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其家庭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籍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优先解决。第二十七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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