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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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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权代理合同后,如果经过被代理人在受到通知的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的,该合同为无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赔偿;如果合同在催告追认期内,被代理人作出追认的,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不一定,有一种无权代理叫表见代理,就是虽然没有代理权限确有存在使他人相信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且相对人不知道他没有代理权且尽到了交易上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权利外观的形成的责任可归咎于被代理人的。 如果权利外观的形成不能归咎于被代理人的,则不成立表见代理,例如①行为人伪造他人公章、合同或者委托授权书等,假冒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②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被捡到或者被行为人拾得或偷盗的③被代理人与行为人的特定职务关系已经终止且以合理方式公告或者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由此可见,没有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效力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有以下两种情况: 1、行为仅构成狭义无权代理。 2、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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