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工伤认定书有三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书原告×××...(自然人注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注明姓名、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评估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作出的评估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再评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评估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认定在递交材料之后,如果材料齐全,事情清晰,那么会在15天内下达结果。说20号来的意思就是可以来拿工伤认定书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是否属于工伤是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由该部门依法作出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决定是否属于工伤。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