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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相应的证件进行确认。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
1、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 2、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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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
第一个,从1997年到现在,原始承包地的农民现在也有了好几个子女,且子女也都已经长大成人,那么对于这样的家庭如何确权? 对于这种内部分家,且在当地派出所已经办理登记的,分户的双方家庭应当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根据协议确定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说父母的地是由子女代耕的,父母也应当发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当父母都过世了,父母名下的土地子女不能继承,而是收回村集体。 第二个,外嫁的女儿是否还享有家庭的承包地呢?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女儿外嫁别的村子,在别的村子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在本村的土地收回村集体,女儿外嫁,在别村没有取得承包地的,本村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并依法确权,颁给承包经营权证。 第三个,对于农村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再婚的,如果再婚的一方在别村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来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并确权颁证。但是在外村取得承包地的,由村集体收回原来的承包地。 第四个,全家都搬走了,是否还能够确权? 分两种情况,全家搬到市里面的,并已经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地村集体全部收回。如果部分家庭成员或者全家搬到小县城转为非农户口的,除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的以外,不得收回其原来的承包地,并依法登记颁证。
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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