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2021-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是优先拨付破产费后剩余的全部破产财产总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和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法律之所以规定这种清偿顺序,是因为:(一)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员工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付出了与其应得报酬相等的劳动,即员工的工资,这是员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员工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员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和债权之首。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