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一样,对其所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承包经营的,其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其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即无论是个人经营的还是家庭经营的,都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由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建设单位存在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或者违规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的;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或者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或者明示、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的;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民事权利: (一)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所有生产资料和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经营权。其合法经营取得的收益,在缴纳了承包金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以后,归其自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订立的承包合同,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变更或者解除时,承包经营户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承包户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对承包户投入土地、果园林木的资金和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孽息等,有要求发包方或新的承包人给予合理折价补偿的权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9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