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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不能判定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首次诉讼难以判离。不过对方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就会判离的。 1、离婚主要涉及孩子由...
《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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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第二次起诉,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确实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能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当事人不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开庭时不出庭的,视为依法撤诉。离婚是一种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必须由婚姻当事人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即使委托代理人,原告本人也需要亲自出庭,不出庭可能对你不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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