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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下列情形,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处罚;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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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3)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般来说,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轻微犯罪情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认定:1、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场合和时间,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轻微,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的各种情况。2、考虑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包含大量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条款。当行为人的行为包含相关法定从宽情节时,可以结合具体案件考虑行为人是否3、考虑处罚的必要性。综上所述,要争取检察院不起诉,嫌疑人要端正态度,积极认罪,配合调查。
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半月。遇有法定情况这个期限可以是变化的,符合延长期限规定的还可以延长。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犯罪分子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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